关于“国鹏创世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”的划款公告
2024-05-23 10:28:57 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鹏投资”)代表基金起诉郭忠、郭涛及西藏正科芯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西藏芯云”),要求承担回购义务一案。应法院要求委派律师去西藏当地工商调查取证,本次划款人民币3000元,用于律师调查取证。
划款用途将在国鹏投资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,公示起始日为2024年5月23日。公示期内“创世2号基金”投资者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其他异议,可通过书面文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国鹏投资注册地址。如公示期满,国鹏投资未收到投资者的书面异议文件,则由国鹏投资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向托管银行发出划款指令。
敬请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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