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国鹏创世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”的划款公告
2023-07-19 09:57:48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鹏投资”)代表基金起诉郭忠、郭涛及西藏正科芯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西藏芯云”),要求承担回购义务。因一审法院未支持基金的诉请,国鹏投资在上诉期内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,二审胜诉发回重审。根据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《委托代理协议》,本次需支付律师费用人民币100000元整(人民币大写:拾万元整)。
国鹏创世2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创世2号基金”)目前已经实现部分回款,经与“创世2号基金”投资人及托管银行沟通并达成一致:基金财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分配,且在分配前需进行一次基金财产审计;审计完成后,按投资比例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。根据国鹏投资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《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》,本次需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150000元(人民币大写:拾伍万元整)。
本次划款用途将在国鹏投资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五个工作日,公示起始日为2023年7月19日。公示期内“创世2号基金”投资者如对资金使用计划有其他异议,可通过书面文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国鹏投资注册地址。如公示期满,国鹏投资未收到投资者的书面异议文件,则由国鹏投资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向托管银行发出划款指令。
敬请知悉。
国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
